淘宝联盟针对媒体结算代扣规则的调整公告
从2019年1月收入的结算期起,阿里妈妈(含一淘、达人平台等)将针对参与推广tanx、爱淘宝、如意投、魔力投、超级红包、淘红包、拉新等产品,以及推广了天猫商品、聚划算商品、飞猪商品享有推广补贴的媒体进行结算代扣调整。
具体方案如下:
企业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企业账号时,阿里妈妈将在每次月结时发放70%的款项,余下30%的部分将在企业向阿里妈妈提供发票且审核通过后发放(3个月内可退,如2.20结算的部分,则最迟需在4.30前完成退款;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退款截止期特殊,即1.20结算的部分,最晚2.28前必须申请成功),开票要求及相关规则和目前一致;
个人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个人账号时,阿里妈妈将根据您每月推广上述产品时的可结算收入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据实进行代扣,并逐月申报缴纳给税局,个人不适用退税申请;
个人-企业账号:即您现在合作收款的支付宝账号为个人账号,但您实际收入属于特定公司(每月由您通过专门的链接进行反馈,对次月的结算代扣产生影响,不可追溯,请及时且审慎操作,相关风险/损失(如有)由您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则直接适用个人账号规则),阿里妈妈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最高税率标准进行预代扣税处理。
您可在结算月份的3个月时间内(如2.20结算的部分,则最迟需在4.30前完成退税;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退税截止期特殊,即1.20结算的部分,最晚2.28前必须申请成功),通过标准模板的有效授权函+合规公司发票方式,向阿里妈妈(含一淘、达人平台等)申请退税,开票要求及相关规则和目前一致,审核通过后预代扣税会进行返还。
如超过约定时间未成功退税的,阿里妈妈亦将视为个人账号,进行报税处理,按本公告已收取的预代扣税金后续不再做任何退还结算。
FAQ
1、 新结算代扣规则什么时候开始正式执行?
答:新规则将从2019年1月收入的结算期起正式执行,即2019年2月阿里妈妈(含一淘、达人平台等)发的收入将按新规则执行
2、 阿里妈妈(含一淘、达人平台等)结算代扣的范围是什么?
答:阿里妈妈仅针对参与推广了tanx、爱淘宝、如意投、魔力投、超级红包、淘红包、达人推广、拉新等的订单所产生的推广费用进行结算代扣,以及订单里所产生的天猫补贴、飞猪补贴、聚划算补贴部分进行结算代扣。
3、对于企业账号、个人-企业账号类型退款/税规则通常是3个月内可退,这个具体怎么计算?
答:如2019年2月20日结算的部分,则最迟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相应退款/税,年度最后一个月收入的相应截止期特殊,如2020年1月20日结算收入的相应退款/税,最晚2020年2月28日前必须申请成功。
4、 针对个人账号、个人-企业账号适用的代扣税比例是多少?
答:代扣税的比例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可参见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等
5、 一个个人,或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如何扣税?
答:1)一个个人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指不同阿里妈妈账号的支付宝实名认证主体为同一张身份证。
2)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指不同阿里妈妈账号的支付宝实名认证主体为同一家公司。
3)一个个人,或一家公司有多个阿里妈妈账号的,所有账号项下的收入将合并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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