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双十一商家超级播政策
天猫双十一商家超级播政策来袭,本次活动将面向有淘宝/天猫商家身份账号的商家,只要通过审核即可参与,来看看吧!
一、概览
1、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24日00:00:00-2023年11月11日23:59:59
2、参与门槛:
淘宝/天猫商家身份账号
注:若商家已报名且通过了双11的营销IP活动(直播爆爆日、直播宠粉日、直播上点新),即使报名也无法获得奖励,即与本政策不叠加享受相关权益。
3、报名指南
报名链路:直播中控台/淘宝主播app——活动中心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00:00:00-2023年10月29日23:59:59
未进行报名或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即使完成活动要求,也不会发放奖励。
二、流量激励规则
全周期考核目标&奖励额度
考核周期: 2023年10月24日 00:00:00 至 2023年11月11日 23:59:59
流量发放节点&考核要求
1、首次考核节点——11月1日(活动时间进度40%)
考核周期:2023年10月24日 00:00:00 至2023年10月31日 23:59:59
注:
同比增速基准期:22年10月24日-22年10月31日;
环比增速基准期:23年9月总成交额的30%
2、第二次考核节点——11月9日(活动时间进度90%)
考核周期:2023年10月24日00:00:00 至 2023年11月8日 23:59:59
注:
同比增速基准期:22年10月24日-22年11月8日;
环比增速基准期:23年9月全月总成交额的90%
3、第三次考核节点——11月12日(双11大促结束后首日)
考核周期:2023年10月24日 00:00:00 至2023年11月11日 23:59:59
注:
同比增速基准期:22年10月24日-22年11月11日;
环比增速基准期:23年9月全月总成交额的100%
注意:
1、关键指标释义:
商业化:投放“超级直播”、“超级互动-投放直播间部分”、“直播外投-UD效果”部分参与计算
环比2023年9月增长=(2023年双11全周期成交-2023年9月累计成交)÷2023年9月累计成交×100%
成交同比增长=(2023年双11全周期成交-2022年双11全周期成交)÷2022年双11全周期成交×100%
2023年双11全周期成交统计周期:10月24日00:00:00-11月11日23:59:59(含预售定金及尾款) 2022年双11全周期成交统计周期:10月24日00:00:00-11月11日23:59:59(含预售定金及尾款)
2023年双11全周期累计成交目标在以上档位内,且完成相应档位的同环比增长及商业化要求即可获得对应档位的流量奖励。
举例:商家主播A报名铂金档位 ,2023年双11全周期成交600万元,商业化投放20万元,若该主播2022年双11全周期成交总额为500万元,2023年9月成交金额为250万元,环比9月增长大于40%,但同比增长率小于25%则无法获得奖励;
本活动分3次考核,过程中对符合任务要求的主播先下发部分流量券激励(约占全周期流量券激励的90%),在活动结束后考核全周期完成情况,若该主播未满足期中某阶段的考核要求,但下一阶段考核时,完成考核要求,则补发之前未发的流量券。
例如A商家报名黄金档位,在第一次考核节点(11月1日)不满足第一次节点考核要求,未获得流量券,而在第二次考核节点(11月9日)满足了第二次节点考核要求,则将一次性获得1.8万PV流量券(0.8万PV第一次激励+1万PV第二次激励)。
单账号可获得本政策激励叠加最高是12万PV,奖励额度中的"人"指单一店播账号。
2、若主播在22年双11期间无有效开播,则不考核【成交同比增速】,若在2023年9月无有效开播,则不考核【成交环比增速】。
三、权益发放和使用规则
1、活动奖励的发放:完成活动考核要求才可获得奖励,主播可在淘宝直播PC中控台及淘宝主播APP查看流量发放明细。
2、奖励流量使用说明:https://www.yuque.com/tbzb/fexsrv/xcmqs2
3、流量券的有效期:获取到的激励流量有效期限为7天(7天内未开播,或7天内开播时未使用流量券核销,第8天系统将会对这部分流量券做过期失效处理)。
四、活动清退
若出现以下情形,将立即被清退出活动:
1、不符合本活动考核相关要求;
2、如参与活动的商家主播存在违规行为通过数据造假等不正当方式获得本活动激励权益,平台将取消相应激励资格,并有权收回权益,并按照《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3、在本政策激励发放时,如参与主播合规安全码不是绿码,平台可取消该主播奖励。主播可在淘宝直播中控台或者淘宝主播APP>>体检中心查看主播合规安全码。具体可参考《淘宝直播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4、在本次激励活动中,商家主播或者主体关联的其他账号涉嫌严重违反《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被处罚或被处以特定管理措施,或违反《点淘社区管理规范》的,平台将取消相应激励资格,并有权收回权益(含已使用的及未使用的),并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进行处罚,必要时将追究法律责任。
5、用户存在账户异常或订单异常(如以获利为目的,或非实际消费需求而发生的交易等)的情形,则异常账户和异常订单不属于本规则的激励范围。
6、 商家主播应遵守淘宝和/或淘宝直播平台相关规则协议,如因商家主播违规行为,包括商品或者店铺被处以下架、屏蔽、删除、扣分、限制交易、监管账号或者查封店铺等措施,导致淘宝直播热浪币无法使用的,淘宝及淘宝直播将不进行任何退款、提现或补偿,并有权收回已发放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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