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从3月1日起,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将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还列出了相应的违规情形,包括: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如果出现以上行为,不仅要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还会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的罚款。
在这项新规之前,2019年交通运输部曾公布了《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提出过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但并未明确快递企业若违反规定会有什么处罚。
紧接着2022年,国家邮政局公开征集对《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和建议。如今新规正式实施,说明有关部门在推动快递行业规范化、健康化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决心。
而新规的出台也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还登上了微博热搜,阅读量高达5.2亿。新规的实施契合了大多数消费者的心声,毕竟消费者已经苦乱代收、乱投递久已。有的网友表示,“每次取快递跟老太太超市排队领鸡蛋似的,敢怒不敢言。”
有律师称,新的管理办法将有利于消费者维权,特别是有关快递柜的纠纷,过去部分快递企业直接将快递投递到快递柜后,可能会产生额外的保管费,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不少消费者考虑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较高,选择忍气吞声。现在有法可依,就可以通过举报维权了。
不过,另一些网友认为不能直接放驿站,每次取快递还要接快递员电话太麻烦。还有网友表示白天上班不方便拿快递,放驿站挺好。
另有网友提出了一个平衡点,想送货上门就加收服务费,快递员付出服务就应得到相应报酬。不愿意出钱就自行到附近菜鸟驿站取件。
对于快递员来说,这的确无形中加重了工作负担。新规的实施意味着快递员在派送前必须与用户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这无疑增加了快递员的工作量和沟通成本,降低派件速度,增加运营成本,进而影响快递员的收入。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快递网点开始实施新规,但还是以客户需求为准。
综合来看,这项新规涉及到用户、快递企业、快递员三方的利益。在执行新规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三方的诉求,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和协调,才能让新规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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