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退货宝”服务规范
为保障用户服务体验,“消费者体验提升计划”全新上线,卖家加入该计划,可享退货宝、活动报名资格优先权、专属服务标识、流量扶持等权益。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加入“消费者体验提升计划”(以下简称为“本计划”)的淘宝网卖家以及享受本计划相关权益的消费者。
第二条【定义】
退货宝权益,是指消费者下单购买带有“退货宝”服务标识的商品,在卖家订单发货后90日内申请退换货(包括退货退款及换货等)且最终退换货成功的,消费者将获得退换货首重运费(不包含包装费用、货损费用等其他费用,最高26元)的保障。
第二章 消费者保障
第三条【服务展示】
提供退货宝权益的商品,将在商品详情页展示“退货宝”服务标识,消费者可在下单时查看并选择带该服务标识的商品,具体以订单详情页展示为准。
第四条【服务保障】
消费者应当根据实际退货需求选择上门取件/快递上门、寄件点自寄/服务点自寄或者自行寄回。除特殊情形外,每笔主订单/父订单消费者可获得如下保障:
(一)上门取件/快递上门
当消费者通过淘宝APP退换货选择“上门取件/快递上门”时,审核通过后,寄件页面会展示退货宝可抵扣的首重运费金额,消费者支付寄件运费时,只需支付剩余费用。
(二)寄件点自寄/服务点自寄
当消费者通过淘宝APP选择“寄件点自寄/服务点自寄”退换货时,审核通过后,运费支付页面会展示退货宝可抵扣的首重运费金额,消费者支付寄件运费时,只需支付剩余费用。
(三)自行寄回
当上门取件/快递上门/寄件点自寄/服务点自寄无法满足需求,消费者选择自行寄回时,需先行支付运费。退换货完成且审核通过,将按照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退换货运费对消费者进行补偿,补偿金额不超过物流首重标准且通常在24小时内打款到消费者申请退换货订单下单付款的支付账户,具体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消费者滥用本规范发起服务申请的,无法获得退换货首重运费保障。
第三章 附则
第五条 【生效时间】
本规范于2024年9月12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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